讲盘人合作协议
- 你不是宗教教职人员。这一项平台不接受任何例外,隐瞒即解除协议并冻结结算。
- 只讲盘面结构与倾向,不判吉凶、不改运、不吓唬人,这也是对你自己最安全的做法。
- 不留联系方式、不收站外一分钱。识别到即下架、冻结、清退,没有第二次。
- 价格由平台定,你不议价不返现:成交价 85% 归你、15% 为平台服务费。
- 买家的出生信息只用在这一单,结算后 7 日内删除。
一、协议主体与关系性质
1.1 本协议由重庆龙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「甲方」或「平台」)与通过平台审核、在平台提供传统文化解读劳务的自然人(下称「乙方」或「讲盘人」)订立。
1.2 双方为平等的民事合作关系。本协议不构成劳动合同、劳务派遣、代理、合伙或特许经营。乙方不因本协议成为甲方员工,不享有甲方员工的任何福利待遇,甲方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。
1.3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提供解读劳务,自行承担除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他成本与风险。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、作出任何承诺或签署任何文件。
1.4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义务转委托第三人,不得出借、出租、转让账号,不得由他人代为答复。平台以账号为单位认定答复主体,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视为乙方本人行为。
二、准入、资质与声明
2.1 乙方须年满 18 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并提交真实、准确的信息:昵称、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可联系的手机或邮箱、擅长方向与从业年限。身份证号平台仅保存前 6 位与后 4 位的掩码,完整号码不落库。
2.2 乙方须在申请页勾选并声明:本人不是宗教教职人员,未在任何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动场所担任教职。
2.3 乙方理解并确认相关规定的约束:依据《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》第十一条,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从事打卦、占卜、算命等活动;依据该规范第十四条,宗教教职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;依据第十七条,违反上述规定的后果由教职人员本人及其所在场所负责人承担。因此平台不接受任何宗教教职人员申请,也不接受其以任何形式(包括借用他人身份)参与本服务。
2.4 乙方声明不实、隐瞒教职身份,或以他人身份规避审核的,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、冻结全部未结算款项、清退账号,并保留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;由此产生的行政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2.5 甲方对申请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。审核不通过或暂不通过的,甲方应说明理由(涉及他人隐私或第三方信息的除外)。
2.6 新上线讲盘人适用预审期:首次上线后的前 5 单答复,需经平台内容预审后发出,预审一般在工作时间内 2 小时内完成。完成 5 单预审且无违规记录的,转入常规发布。预审不改变乙方对答复内容应负的责任。
三、服务规范(核心义务)
3.1 乙方应以盘面结构为依据作答,说明「为什么这样看」,而不是只给结论。答复应针对买家本单提出的具体问题,不得答非所问。
3.2 乙方不得作出下列行为:
(1)不得预测吉凶、判定祸福,不得使用「必定」「一定会」「逃不过」「大凶」「血光之灾」等断语或恐吓性表述;
(2)不得从事或建议改运、化解、消灾、开光、法事、画符、供奉、佩戴特定物品、购买特定商品等任何「处置」;
(3)不得涉及疾病诊断、用药建议、治疗方案,不得建议停药、换医或替代正规就医;
(4)不得涉及证券、期货、外汇、彩票等具体投资标的与买卖时点,不得承诺或暗示收益;
(5)不得涉及诉讼策略、法律结论、案件结果;
(6)不得涉及心理疾病的诊断与治疗;
(7)不得冒充或暗示自己是宗教教职人员、道士、法师、活佛、大师等身份,不得使用「开天眼」「通灵」「查前世」等表述;
(8)不得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(国家级、最高级、最佳、第一、唯一等);
(9)不得贬损其他讲盘人,不得在答复中夹带广告、引流信息或外部链接。
3.3 乙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完成首次答复(单问:接单后 2 个自然日内;详盘:接单后 4 个自然日内),并在买家追问后 24 小时内回应。无法按期答复的,应尽早使用「婉拒」功能,平台将全额退款给买家,不计乙方逾期。
3.4 答复应逐单独立完成,禁止使用同一份模板批量答复不同买家,禁止复制粘贴与买家问题无关的通用段落。
3.5 乙方不得因买家的性别、地域、职业、身体状况、婚姻状况等作出歧视性或侮辱性表述。
3.6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、诱导好评,不得以「给好评再补充」「好评后退差」等条件交换评价。
3.7 乙方可以使用语音答复(单条不超过 3 分钟),但须遵守:
(1)语音内容与文字同等受本协议第三章、第四章约束,禁止以语音规避审查;平台会抽查语音,发现违规按本协议处理;
(2)语音须为本人真实录制,不得由他人代录、不得变声冒充他人身份、不得使用语音合成或播放录制好的成品;
(3)不得在语音中播报联系方式、引导站外交易,不得以「你加我」「听我慢慢说」等方式绕开平台;
(4)首 5 单的人工预审期内不开放语音答复,须先用文字;预审通过后方可录音;
(5)语音文件由平台保存并仅向该单买家开放,乙方不得自行录音留存、转发或对外传播。
「不许说吉凶」不是不信任你的判断力,而是这条线一旦越过去,服务性质就从「传统文化解读」变成「占卜算命」,平台与你的行为都会落在监管的禁止范围内。你按结构讲、把依据摊开讲,反而更耐读,也更容易拿到高分。
四、站外引流与私下收款(零容忍)
4.1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家提供或索取站外联系方式,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、微信号、QQ、邮箱、二维码、外部链接、第三方平台账号;不得以谐音、拼音、拆字、图片、分段发送、语音等方式规避。系统对答复与聊天内容作自动识别。
4.2 乙方不得引导买家在平台外支付任何费用,不得收取红包、转账、打赏或实物,不得以「线下更便宜」等说法促成站外交易。
4.3 乙方不得将买家引导至其他平台或线下从事同类服务,不得在答复中提及自己在外部的店铺、群组或课程。
4.4 一经系统识别或经核实,甲方有权立即采取下列措施,且无需事先通知:下架该讲盘人、冻结全部未结算款项(含在途订单)、解除本协议、清退账号。情节严重的,甲方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保留追偿权利。
4.5 买家主动索要乙方联系方式时,乙方应明确拒绝,并可通过平台客服报备,不视为乙方违约。
五、定价、报酬与结算
5.1 服务价格由甲方统一定价。乙方不单独定价、不与买家议价、不承诺折扣或返现。这是平台自营模式的前提,也是平台能够统一开票、统一担责的基础。
5.2 每笔订单的成交价中,85% 为乙方劳务报酬,15% 为平台服务费(用于支付通道成本、开票税费与平台运营)。平台服务费比例调整时,甲方应提前 15 日在工作台公示;已支付的订单按原比例结算。
5.3 报酬按单结算:买家确认完成,或首次答复后 7 个自然日届满系统自动确认后,该单报酬进入「可提现」。
5.4 订单发生退款的,该单不产生报酬;已计入「待结算」的金额相应撤销。
5.5 提现规则:满 100 元可提,按周处理(每周固定日统一打款);甲方不收取提现手续费;收款账户名须与乙方实名一致,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打款,待核实后重新提交。
5.6 提现申请提交后,对应金额即被冻结,审核期间不可重复申请;被驳回的,金额退回可提现余额。
5.7 乙方账户连续 12 个月无任何订单且余额低于 100 元的,可联系甲方一次性结清。
六、税费
6.1 本协议约定的报酬为税前金额。
6.2 个人所得税依法处理:由甲方代扣代缴的,甲方按「劳务报酬所得」预扣预缴,实际支付为税后金额,并向乙方提供相应凭证;乙方已办理经营主体登记、能够自行开票或申报的,按平台公示的方式结算,乙方应提供相应凭证。
6.3 因乙方未如实提供涉税信息、拒绝配合代扣代缴,导致补税、滞纳金或罚款的,由乙方承担。
七、评价、考核与退出
7.1 买家可对每单服务作出 0–100 分评分(由买家拖动滑条给出),并可选择平台提供的描述标签。
7.2 平台按评分计算主页展示的平均分与好评率(75 分及以上评价所占比例);评价满 3 条方展示分数,不足 3 条仅展示服务单数。
7.3 考核以服务质量与合规为主,评分仅作参考,不作为唯一排序依据。但出现下列情形的,甲方将介入:
(1)近 10 单平均分低于 60 分;
(2)单月因「敷衍、答非所问」被核实退款的订单达到 2 单;
(3)出现本协议第三条、第四条禁止的行为。
7.4 甲方介入的方式包括:提醒、要求整改、停用账号、下架、解除协议。作出暂停或下架处理的,甲方应告知理由,乙方可在 7 日内申诉一次,甲方应在 7 日内答复。
7.5 乙方可随时提出退出,提前 30 日以站内消息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甲方。退出前已接的订单应继续履行完毕,相应报酬按本协议结算。存在未处理投诉或争议的,甲方可暂缓结算至争议处理完毕,但最长不超过 90 日。
八、个人信息与保密
8.1 乙方仅可为完成当单解读使用买家提供的出生信息与提问内容。
8.2 乙方不得留存、抄录、截图、复制、转发、公开、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买家的个人信息,不得将其用于自己或他人的业务推广,也不得用于训练或测试任何自动化工具。
8.3 当单结算完成后 7 日内,乙方应删除自行留存的全部买家个人信息。平台侧同样在结算后 7 日内删除订单中的盘面快照,买家退款或撤回授权的立即删除——双方各自删除,不得以「对方还留着」为由继续保存。
8.4 乙方违反本条给买家或甲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;甲方有权冻结未结算款项用于先行赔付,并解除本协议。
8.5 乙方对因合作知悉的平台规则、数据、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负保密义务,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。
九、内容授权
9.1 乙方就自己出具的答复内容享有著作权。乙方授予甲方一项非独占、免费、可转授权的许可,用于在本服务范围内展示、存档、生成订单记录、处理争议与配合监管。
9.2 甲方对答复内容作匿名化处理后,可用于服务质量分析与规则优化;需要公开使用的,应另行取得乙方同意。
十、违约责任
10.1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,甲方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:警示、要求整改、删除违规内容、停用账号、下架、冻结结算、解除协议、清退账号。
10.2 乙方违反第四条(站外引流与私下收款)、第二条(资质声明不实)、第八条(个人信息)的,甲方有权冻结全部未结算款项;已造成损失的,从冻结款项中直接抵扣,不足部分继续追偿。
10.3 因乙方行为导致买家投诉、行政处罚或甲方对外赔偿的,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,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(含律师费、诉讼费)。
10.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已结算报酬的,应按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十一、协议变更与终止
11.1 甲方可修订本协议,修订内容在工作台公示并标注版本与生效日期,公示满 7 日生效。乙方不接受的,可提出退出;公示期满后继续接单的,视为接受。
11.2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,甲方可立即解除协议且无需提前通知:资质声明不实;站外引流或私下收款;泄露买家个人信息;被投诉并经核实存在严重违规;账号被用于违法活动。
11.3 协议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发生订单的结算,但第十条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十二、争议解决与其他
12.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为本协议之目的,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)。
12.2 争议应先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(重庆市)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2.3 本协议与《咨询与服务条款》不一致的,就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权利义务,以本协议为准。
12.4 本协议自乙方提交申请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,以电子形式成立,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效力。乙方在申请页勾选声明并提交,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