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16章
道经致虚守静:观复归根以知常
原文
致虚极,守静笃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
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
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全,全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
今译
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,使生活的清静坚守不渝。万物蓬勃生长,我由此观察它们循环往复的规律。
万物纷繁众多,各自都要回归它的本根。回归本根叫做「静」,静又叫做「复命」,复命叫做「常」,认识了这个「常」就叫做「明」。不认识这个常理,轻举妄动就会招致凶险。
认识了常道才能包容一切,包容才能公正无私,公正才能周全无偏,周全才能顺乎自然,顺乎自然才合于道,合于道才能长久,终身不会遭遇危险。
章旨解读
此章是全书言修养功夫最紧要的一章,历来被视为《老子》内圣之学的枢纽。前十五章多从事物之理立言,此章转入观照自身的入手处:「致虚极,守静笃」——把心中一切成见、欲念、躁动一层层放空,空到极处;把这份清静守得笃实,不因外物而动摇。虚与静不是消极的空白,而是让万物如其所是地呈现出来的前提。
观复:宇宙论与功夫论的交会
「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」是全章的观法:万物纷然并起,不是要一一随逐,而是在纷起之中看那共同的走向——「各复归其根」。草木荣于春夏而归根于秋冬,浪起于渊而复归于渊,凡物之动,终必返其所自出。这个「复」字是老子宇宙观的字眼:运动不是直线离去,而是环形的往复。所谓「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」,归根之后呈现的安稳,就是万物受命之初的本然状态。
知常曰明
由「复命」进而言「常」:往复之律亘古不改,识得此不变者,方是「明」;识不得此常,则随物流转、妄自作为,其结果是「凶」。以下「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全,全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」一段,是全书少有的层层递进式推演:由知常而能包容,由包容而能无私,由无私而能周全,由此步步上达于天道,而收效是「没身不殆」。功夫与效验,条理井然。
读法提示
此章宜与第五章「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」、第二十五章「周行而不殆」、第四十章「反者道之动」参读,可见「复」「反」一线贯穿全书。入手处只在「虚」「静」二字,可将其视为读《老子》一切章句的观法总纲。
本章名句
道家修养功夫的总纲,虚静恬淡一系的观念在此定型。
谓万物返归本根、复其本然之命,后世道教与理学皆沿用此语。
以认识恒常之理为明智,与《易传》「常」的观念可相互参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