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34章

道经

大道泛兮:不自为大,故成其大

原文

大道泛兮,其可左右。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,功成而不有。

衣养万物而不为主,常无欲,可名于小;万物归焉而不为主,可名为大。

以其终不自为大,故能成其大。

今译

大道广泛流行,无所不到,可以说它无处不在。万物依赖它而生长,它却不加推辞;功业成就了,也不据为己有。

它养育万物而不自居主宰,永远没有私欲,可以说它是渺小的;万物都归附于它,它仍不自居主宰,又可以说它是伟大的。

正因为它始终不自以为伟大,所以能够成就它的伟大。

章旨解读

第三十三章谈修身,本章转回论道之体。首句「大道泛兮,其可左右」写道之弥漫:如水泛流,左之右之,无处不在。接着连用两个「不」字刻画道的品格——「不辞」「不有」:万物恃之而生,它从不推辞;功成事遂,它从不占有。这两个「不」不是能力不足,而是品格所在:道之伟大恰在于它对伟大的毫无兴趣。

可名于小,可名为大

本章最精妙处在小与大的双向命名。「衣养万物而不为主,常无欲,可名于小」——道隐于万物之中,不显其宰制,纤细到近乎无,故可名于小;「万物归焉而不为主,可名为大」——万物毕竟都归之,其容纳之广无可与比,故可名为大。同一个道,从其退藏处看是小,从其涵容处看是大。老子不作非此即彼的裁定,而让两名并存,正见「大」「小」这类名相在道面前本就不足为凭。

以其终不自为大

末句给出结论,也是全书反复申说的一个命题:不自为大,故能成其大。这与第二十二章「不自见故明,不自伐故有功」、第六十六章「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」完全同调。王弼注谓「为大于其细」,苏辙谓圣人以大道为不足称。其间的逻辑值得细味:凡自居其大者,大便成为一个需要维持的名号,而名号必有边界、必有争竞;惟有彻底放弃「大」的名号,才不再受其限定,成就无对之「大」。

读法提示

读本章宜抓住「不为主」三字:它是「小」「大」两名的公共前提——无论就其隐微还是就其涵容,道都不居主宰之位。可与第三十四章前后各章连读,见《老子》论道体诸章(第四、二十五、三十四)多以水、谷、母等意象展开,皆取其处下、生养而不居功之义。

本章名句

「以其终不自为大,故能成其大」

不自居其大方能成就其大,是道家处下不争之理的经典概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