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39章

德经

得一:贵以贱为本

原文

昔之得一者: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,万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。

其致之也,谓天无以清,将恐裂;地无以宁,将恐废;神无以灵,将恐歇;谷无以盈,将恐竭;万物无以生,将恐灭;侯王无以正,将恐蹶。

故贵以贱为本,高以下为基。是以侯王自称孤、寡、不谷。此非以贱为本邪?非乎?

故至誉无誉。是故不欲琭琭如玉,珞珞如石。

今译

从前能够得「一」的:天得一而清明,地得一而安宁,神得一而灵妙,河谷得一而充盈,万物得一而生成,侯王得一而成为天下的准则。

推究到底而言:天若不能保持清明,恐怕要崩裂;地若不能保持安宁,恐怕要倾覆;神若不能保持灵妙,恐怕要止息;河谷若不能保持充盈,恐怕要干涸;万物若不能保持生成,恐怕要绝灭;侯王若不能保持正确地位,恐怕要跌扑倾覆。

所以贵以贱为根本,高以下为基础。因此侯王自称「孤」「寡」「不谷」,这不正是以贱为本吗?难道不是吗?

所以至高的荣誉是无须称誉。因此不要企求美玉般光华耀眼,而要宁取顽石般坚朴平常。

章旨解读

此章承上章而申言道之为本。上章分判道、德、仁、义、礼之降序,此章则回过头来正面说「得一」——「一」即道之浑然未分者。天地神谷、万物侯王,无论高低贵贱,皆赖此一以成其性、得其常;一旦离失,清宁灵盈诸相皆不能保。全章以一组排比立论,再落到贵贱高下的辩证,收束于为人处世的取含。

得一之义

「一」在老子书中不是数目字,而是指道之整全状态:三十二章「道常无名,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」的朴,视之不见的混而为一,皆与此相通。天清地宁、神灵谷盈,皆是一之发用;去其一则散,散则裂、废、歇、竭随之。「其致之也」一转,把正面列举翻成反面警策:凡所成就,皆是「得一」之后果;失一,则果亦随坏。

贵以贱为本

侯王自称孤、寡、不谷——孤家、寡人、不善,皆是人所厌恶的贱称。老子指出这恰恰暗合大道:贵必以贱为本,高必以下为基。这与四十二章「物或损之而益,或益之而损」同一路数:自处卑下者反得其贵,自炫其贵者失其所本。为政者知此,则不惧卑称、不忘根本。

至誉无誉

「至誉无誉」:最高的赞誉是无法称誉的,一如道之无名。世人竞逐琭琭如玉的华美显赫,老子却教人取珞珞如石的坚朴平常——玉贵而易碎,石贱而恒常。这不只是处世格言,正是道「处其实不居其华」(上章语)在人格上的落实。

读法提示

读此章可注意其论证结构:先六重排比说「得一」,再六重排比说「无以」将恐,末以贵贱高下作结,气势与义理相辅而行。与三十九章相呼应者甚多:孤寡不谷之辞又见于四十二章,「不欲琭琭如玉」与四十四章「知足不辱」同一自守之意。

本章名句

「贵以贱为本,高以下为基」

老子贵下贱之辩证的集中表述,与侯王自称孤寡不谷之说相连,为后世谦下之德的经典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