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66章
德经江海善下:处下而后能王
原文
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,故能为百谷王。
是以圣人欲上民,必以言下之;欲先民,必以身后之。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,处前而民不害。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。
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。
今译
江海之所以能成为百川汇注之王,是因为它善于处在低下之处,所以能成为百谷之王。
因此圣人想要居于人民之上,言辞必对他们谦下;想要站在人民之前,必把自身放在他们之后。所以圣人处在高位而人民不感到重压,立在前面而人民不觉得妨害。因此天下人都乐于推戴他而不厌弃他。
正因为他不与人争,所以天下没有谁能与他争。
章旨解读
本章以江海为象,重申全书反复出现的「处下」「后身」之义,与第八章「上善若水,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」一脉相承。水居于人所厌弃的卑下之地,反而成其大;江海纳百川,也正因地势最低。老子取象,从来是从天地山川的实情中看出道理,江海便是「善下」最现成的证据。
善下与百谷王
「百谷王」的王是归往之意:百川不召自来,只因江海处下。王弼注谓江海居大而处下,则百川自然流归。这是以地理之势喻政治之理:居上位者若能自居卑下,天下人心自然归附,不必强求,也无从拒绝。谦下在此不是姿态,而是成其大的实际条件——水往低处流是自然之势,人心向谦下者归附同样是自然之势。
下之与后之
「欲上民,必以言下之;欲先民,必以身后之」,两句皆以「欲」字领起,并非权诈的伪谦,而是指出一条真实的次序:要先于人,先须后于人;要居人上,先须言下之。这与第七章「后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」同构。结果则是「处上而民不重,处前而民不害」——位高而人民不觉其压,领先而人民不觉其扰,于是「天下乐推而不厌」。推戴出于自愿,其位才立得稳。
不争之争
末句「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」,与第二十二章「夫唯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」几乎全同,是老子反复申说的要义。不争不是退出让贤,而是把争的领域彻底换掉:不在一得一失上与人角逐,而立于人心归往之地。争者争于可见之利,不争者成于不可夺之势,胜负的分野正在于此。
读法提示
此章谈的是在上者与在下者的关系,可与第三十一章「兵者不祥之器」对读:一谈文治,一谈武事,而处下不争之理贯通其间。读时宜留意「善下」的善字——不是被动地居于人下,而是善于运用处下之势。
本章名句
以江海处下纳流喻居上者谦下,后世以「百谷王」喻能容纳众流者,常引此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