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72章
德经自知自爱:民不畏威则大威至
原文
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
无狎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。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。
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。故去彼取此。
今译
当人民不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,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。
不要逼迫得人民不能安居,不要压榨人民的生计。正因为在上者不压迫人民,人民才不厌恶在上者。
因此圣人自己有真知而不自我炫耀,珍爱自身而不自居于高贵。所以要舍去后者(自见、自贵),采取前者(自知、自爱)。
章旨解读
本章由治国之道转入执政者的自我省察。首句「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」是一句严厉的警告:威压一旦使人民麻木到无所畏惧,更大的祸乱——统治秩序的崩坏——就要到来。这与第七十四章「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」互为呼应,同是老子观察民心的深切之言。
无狎无厌
「狎」通「狭」,是逼迫之意;「厌」通「压」,是压迫之意。两句正说:不要逼狭人民的居处,不要压榨人民的生计。紧接着「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」,两个「厌」字一压一恶双关其义:在上者不压其民,在下者才不恶其上。老子论治,一贯由民心向背立论,此章最为直截——民之安居乐业,即是政治的底线,越过这条底线的威压,终将自毁其威。
自知与自爱
末段归到圣人:「自知不自见」,有真知而不急于显露;「自爱不自贵」,珍重自身而不自居于高贵、凌驾于民之上。「去彼取此」是全书的惯用语,彼指自见、自贵,此指自知、自爱。自见者不明、自贵者失民,其病皆在以己为重;自知自爱者以道为重,以民为本,威压、逼迫、压榨自然无从发生。圣人之治,先治其身,身正而天下自正。
读法提示
读本章宜与第五十七章「我无为而民自化」对看:一从正面说治道之本,一从反面说威压之祸,同归于不扰民、不凌民。老子言政,从不寄望于在上者的聪明才力,而只期望其收敛自处,这正是无为一义在政治上的落实。
本章名句
谓有自知之明而不自我炫耀,能自爱而不自居高贵,常被引为修身立己之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