冠婚丧祭四礼

礼俗

男子冠礼、女子笄礼的成人之仪,六礼成婚的婚程,五服守制的丧纪,祭祖祭孔的礼意:人生四大礼节的仪程与意义。

细读

古人把冠、婚、丧、祭称为四礼,视为人生四大关节的礼仪框架。《仪礼》《礼记》所存仪节虽是士以上阶层的规范,但经过历代的家礼与朝廷礼典,其骨架逐渐下移至民间,至今乡俗中仍有遗迹。读古书读旧俗,须先明白四礼的大纲:冠礼宣告成人,婚礼合两姓之好,丧礼送死尽哀,祭礼事死如生。本篇依此为序,各述其大要。

冠礼:三加而成,冠而字之

冠礼是男子的成人礼,行于二十岁。仪式在宗庙举行,先筮日、筮宾,选定日期与主持加冠的嘉宾。核心仪程是「三加」:初加缁布冠,再加皮弁,三加爵弁,由冠者之父或宾为之三次加冠。三加之冠由卑而尊:缁布冠是上古常用之冠,皮弁为视朝之服,爵弁为助祭之服,示其成人之后德业渐增、任重道远。每次加冠,宾都致祝辞,勉其弃幼志、顺成德。《礼记·冠义》说:

冠者,礼之始也。

又说:「已冠而字之,成人之道也。」冠礼既毕,来宾为冠者取字,自此名以正体、字以表德,尊长以外的人称其字而不直呼其名,这是他获得成人身份的标志。冠而后可以娶妻、可以任官、可以承担宗族责任,故古人视冠礼为诸礼的起点。

笄礼:女子的成人礼

女子亦有成人之礼,谓之笄礼。笄是束发的簪子,女子十五岁许嫁时行笄礼,将头发盘起加笄,表示成年可嫁;故后世称女子成年为「及笄」。若十五岁尚未许嫁,旧说至二十岁亦行笄礼。笄礼之后女子亦有字之礼,其仪较冠礼为简,历代记载也较为零略,宋司马光《书仪》、朱熹《家礼》中皆存其目。

后世笄礼的实行远不及冠礼普遍,但「待字闺中」「及笄之年」一类语汇由此而入于日常。要之,男冠女笄同为一义:以改易发式与服冠为象征,把一个自然的人郑重地引入社会与宗族的网络之中。

婚礼六礼:从纳采到亲迎

传统婚礼在黄昏举行,取阳往阴来之意,故古写作「昏礼」。其仪程自议婚至完婚分六步,谓之六礼:一曰纳采,男家遣使致雁为贽,向女家提亲;二曰问名,问得女子之名与生辰以归卜吉凶;三曰纳吉,卜得吉兆,通知女家婚姻已定;四曰纳征,致送聘礼,婚约至此成立;五曰请期,男家择定婚期请女家认可;六曰亲迎,婿于黄昏亲往女家迎娶,此为六礼之终,也是婚礼的正日。《礼记·昏义》概括其意义说:

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。

可见婚礼的重心在两个家族的联结与宗族的延续。迎娶之后,礼犹未毕:新妇次日清晨拜见舅姑,即公婆,献枣栗、腶脩之类,舅姑醴妇,然后新妇三月而庙见,谒于祖庙,至此方为「成妇」,婚姻之礼才算完成。亲迎为成妻之礼,庙见为成妇之礼,此中层次,古人分得极清。

丧服五等与三年之丧

丧礼中最有制度性的是丧服。丧服分五等,谓之五服:最重为斩衰,用极粗的生麻布裁成而不缝边,表示哀痛至极无暇修饰,子为父服之,服期三年;次为齐衰,麻布缝边,按尊卑服期自三年、一年至三月不等;再次为大功,服九月,为堂兄弟等服之;又次为小功,服五月;最轻为缌麻,用细麻布,服三月,为族曾祖父母等远亲服之。五服之内为亲,出五服即为疏族,故丧服之表同时就是宗族亲疏之表,前述称谓的远近亦由此界定。

守丧谓之为「守制」,官员遭父母之丧须去职归家,谓之丁忧。三年之丧并非整三年,古书记其期为二十五月或二十七月,礼毕除服。《礼记·三年问》引子夏之言曰:

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。

若朝廷因公夺情,命官员留任,谓之夺情起复,古人视之极重,明张居正夺情一事几成一场朝局大风波。服丧期间居倚庐、食粥、寝苫枕块,皆有定制,其本意在以物化的节制表达哀戚。

祭祖与释奠:事死如事生

祭礼居于四礼之末而运行最久。祭祖有庙祭与墓祭两系。宗庙之祭,古有定制:《礼记·王制》谓天子七庙,诸侯五庙,大夫三庙,士一庙,庶人无庙而祭于寝,等级森严。后世士庶之家渐立家祠、宗祠,即今祠堂之滥觞;宋代朱熹《家礼》立祠堂之制于居室之东,明清宗祠遍布城乡,春秋二祭、族长主祭、宣读族谱,成为宗族聚合的中心。墓祭则扫除坟茔、陈设酒食,清明祭扫至今犹行;陆游诗「王师北定中原日,家祭无忘告乃翁」,所指即家中岁时之祭。

祭圣贤之礼以释奠为大宗,本为古代学校祭奠先圣先师之礼,陈设荐馔而不举尸,以奠代祭,故名释奠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云:

凡学,春官释奠于其先师,秋亦如之。

汉以后太学、州县学皆行此礼,所祭先圣渐归孔子,唐代以后遂专指祭孔之礼,配以四配、十哲,礼乐并用,至今曲阜孔庙犹有释奠之仪。四礼之中,冠婚礼关一身,丧祭礼关一族,古人之于人伦日用的经营,于此可见一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