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56章

德经

知者不言:玄同的境界

原文

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。

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,是谓玄同。

故不可得而亲,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贵,不可得而贱。故为天下贵。

今译

懂得道的人不多言说,滔滔言说的人并不懂得道。

挫去锋芒,化解纷扰,收敛光耀,混同于尘俗,这就叫做「玄同」。

所以达到了玄同的人,不可能与他亲近,也不可能与他疏远;不可能使他得利,也不可能使他受害;不可能使他尊贵,也不可能使他卑贱。正因如此,他才为天下所尊贵。

章旨解读

本章篇幅短小,却是德经中极见分量的一章。首句「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」直接承接第一章「道可道,非常道」的语言观:道超出言说的边界,真正体道的人深知语言的无能,故不多言;而急于把道理挂在嘴边的人,恰恰说明他还停留在言说的层面。全章由「不言」引出「玄同」,再由「玄同」推出超越亲疏、利害、贵贱的境界,层层递进。

玄同:与道混一的工夫

「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」四句重见于第四章,彼处描述道体之用,此处转为修行者的工夫:磨去自己的锐气,解开与人接物的纷结,把光芒收敛得柔和,把自己混同于尘世。所谓「玄同」,即与万物在幽深处同体而不立分别——不是隐遁避世,而是在人群中不离不异,却始终不失其本真。河上公称之为「玄妙与人同」,苏辙则解为「与物无所不同,故物亦莫得以异之」。

不可得而亲疏贵贱

三组排比从处世的角度描摹玄同之人的地位:他既无突出的锋芒可供亲近,也无棱角可供疏远;世俗的利害加不到他身上,贵贱的标准也衡量不了他。这并非说他享受特殊保护,而是说他已从一般价值的坐标系中脱出——不趋利、不避害、不慕贵、不安贱,于是那些用来亲近或疏远、抬举或贬抑的手段在他面前全部落空。正因为他不欲为人所贵,反而「为天下贵」。

读法提示

「知者不言」常被误解为主张绝口不言。老子自己著五千言,可见其意不在禁言,而在破除对言说的执著:言说只是指月之指,体道者在言而不滞于言。读时可与第四十三章「不言之教」对看,再回想第一章「可道非常道」的边界划分,便能明白本章是把全书开头的语言观落到人的修养上,给出了一个可循的路径——玄同。

本章名句

「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」

道家论语言界限的代表性名句,与「道可道,非常道」互为表里,后世谈「不言之教」「沉默是金」者多引此语。

「和其光,同其尘」

四字凝为成语「和光同尘」,指收敛锋芒、混同世俗而不失其真的处世态度,本章与第四章文句互见。

「玄同」

老子创设的重要概念,指与物无别、冥然合于道的境界,魏晋玄学论「同异之辨」时多援引此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