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经·国风·采蘋
召南 · 第十五篇写少女采蘋藻、盛之湘之、置办于宗室牖下而主祭,赞其恭敬虔洁,一般认为咏嫁前教成之祭。
原文及译文
一
于以采蘋?南涧之滨。于以采藻?于彼行潦。
译 在哪里采蘋菜?在南涧的水边。在哪里采藻菜?在那流动的浅水洼里。
二
于以盛之?维筐及筥。于以湘之?维锜及釜。
译 用什么盛它们?有方筐和圆筥。用什么煮它们?有三脚的锜和无脚的釜。
三
于以奠之?宗室牖下。谁其尸之?有齐季女。
译 在哪里安放它们?宗庙的窗户下面。谁来主持这件事?是那恭谨的少女。
原文据通行本整理,简体标点,以句为读、以章分段;与毛诗分章或有小异。译文为帮助理解的白话今译,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