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经·国风·江有汜
召南 · 第二十二篇以江水有支流分汜起兴,写被弃者望归人回顾而不得,怨而不怒,料其日后必生悔意。
原文及译文
一
江有汜,之子归,不我以。不我以,其后也悔。
译 江边有汜水分出,这个人回夫家去,却不带我去。不带我去,她以后会后悔的。
二
江有渚,之子归,不我与。不我与,其后也处。
译 江中有小洲隔开,这个人回夫家去,却不与我同行。不与我同行,她以后会忧愁的。
三
江有沱,之子归,不我过。不我过,其啸也歌。
译 江边有沱水分出,这个人回夫家去,却不经过我这里。不经过我,她将悲啸当歌。
原文据通行本整理,简体标点,以句为读、以章分段;与毛诗分章或有小异。译文为帮助理解的白话今译,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