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与天之道
自然非天地山川,而是自己如此:道法自然,虚静观复,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。
主题导读
自然二字,在老子书中不作天地山川解,而是「自己如此、不假外力」之谓。它是全书最高的价值语:道之上别无主宰,道所效法的正是自然。天之道则是自然在天地层面的显现——不争,不言,不召,而均平调济自在其中。五章合观,可把握此义的立名、观法、政教与均平诸面,进而理解全书以自然为归的立场。
义理脉络
第二十五章立总纲:「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」,道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其运行以「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」终归于反,末以「道法自然」收摄——道并非万物之上的更高主宰,自己如此即是其法。第十六章示观法:「致虚极,守静笃」,万物并作而吾以观复,芸芸之物各复归其根,「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,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」——复归本是自然之常,知常则不妄作,不知常而妄作则凶;由知常而容,由容而公、而全、而天、而道、而久,层层推扩至没身不殆。第二十三章「希言自然」入政教:飘风不终朝,骤雨不终日,天地尚不能久,而况于人,故政令繁苛必不能久;「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」,从道与否,决定所得为何。第七十三章写天道之运行:「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,繟然而善谋」,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,不待人力而无所遗漏。第七十七章以张弓为喻收于均平:「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」,对照「人之道则不然,损不足以奉有余」,唯有道者能有余以奉天下。五章由立名而观法而政教而天道而均平,皆环绕自己如此一义展开。
重点章句
人法地,地法天,
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第二十五章此四句是全主题的枢纽:效法序列层层上推,至道而止,而道所法者竟是自然——不是另一物事,而是万物本然的自洽状态。历来或解自然为道之自性,或解为万物之自尔,两解皆不违原意;要义在于道不主宰万物,万物各有其自然而然之则。
- 「致虚极,守静笃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」——第十六章示虚静观复的工夫,是把握自然之常的门径;知常曰明,不知常而妄作则凶,静观之中自有明断。
- 「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。人之道则不然,损不足以奉有余。」——第七十七章以天道照人道之偏,把自然之均平与人世之聚敛对照,批判锋芒全在无言之中,故以圣人为而不恃、功成而不处作结。
流衍与读法
魏晋人最重此义,以万物自尔、独化无待说自然,与本主题血脉相通;后世言天人之际者,亦多以此章损补之义为据。常见误读有三:其一,把自然读作大自然,天地山川之谓,实则自然是状态描述,指不假外力的本然;其二,把「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」宗教化为报应之说,实则此章只说天道自运、不待召命,无所谓司杀之神;其三,把「知常」读作宿命认命,实则知常正是为了不妄作,静中自有主动的明。读法上,宜先读第二十五章立名,次读第十六章学观法,再以二十三、七十三、七十七章验之于政教与天道;此义与无为互为表里——道法自然,落实于人事即是无为,可对读「无为而无不为」主题。
相关章节索引
「致虚极,守静笃」「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」,示人以虚静观复的工夫,知常曰明即知自然之常则,妄作则凶。
「希言自然」,以飘风不终朝、骤雨不终日说明政教繁苛有违自然,「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」言从道之效。
「道法自然」四字为全主题总纲:道先天地生而以自己如此为法,自然由此成为全书最高价值语。
「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,繟然而善谋」,以天网恢恢、疏而不失写天道不待人力而自运。
以张弓喻天道「损有余而补不足」,对照人道「损不足以奉有余」,凸显自然均平之义,唯有道者能余以奉天下。